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下发《关于2022年全国法院金融审判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情况的通报》《关于第十届全国行政审判优秀业务成果评选活动(2022年度)情况的通报》,对2022年全国法院金融审判、行政审判优秀调研成果和案例揭晓。其中,贵阳中院1个课题和1个案例获通报表扬!
(相关资料图)
全国法院金融审判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
名称:构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及速裁机制研究
主持人:刘益
成员:刘晓玲、彭攀、袁波文、居丽卿、李娜、张觅、许维杰等
课题典型意义:本课题的研究在总结金融案件在审判实务中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结合贵阳法院关于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高效速裁机制的运行模式、经验以及存在的不足。根据我国审判实践经验以及国外相关制度,依托于大数据、信息化建设,旨在打造现代化金融审判服务平台、构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创新金融纠纷高效速裁机制、建立金融审判功用延伸机制,提出具有现实可行性、可推广性、可复制性的贵阳法院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模式,提高人民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从而使贵阳市范围内金融纠纷的解决更加的高效、专业、便捷。同时,借助信息化建设,充分挖掘和运用司法大数据,加强对金融纠纷案件的分析研判,定期形成金融审判大数据分析报告,为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预警和重大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建立金融良性健康发展引领机制。
第十届全国行政审判优秀业务成果案例类“三等奖”
名称:行政机关迟延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远超合理期限的行为应当视为程序违法
撰写人:鲜友谊、杨舟
案例典型意义:及时行政是正当程序原则的应有之义,是实现行政效率、维护行政管理秩序的必然要求。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未明确规定公安交管部门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应遵守的办案时限,但行政机关怠于履行管理职责,在案涉交通事故发生三年多后对行政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明显超出合理期限,未体现行政效率,亦不利于行政管理秩序的稳定,违反行政行为应符合正当程序的程序性要求,故人民法院对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因程序违法作出否定性评价,从而判决撤销公安机关所作行政处罚决定。
来源/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傅瑜涵 责编/雷济沧 审核/李丹 刘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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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