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不少潮爸潮妈会给孩子烫头发,打造萌酷“小卷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日前却发布提醒,不建议儿童使用染发、烫发化妆品。记者走访发现,暑假是儿童青少年的美发高峰期,相关疾病就诊量也同步增多,不乏因烫发、染发导致接触性皮炎的病例。
【资料图】
提早“赶时髦”
“烫头风”吹到了娃娃圈
苏州市民倪女士家有个3岁女宝,眼睛又大又亮,睫毛扑闪闪。为让女儿的颜值更“洋气”,倪女士决定带她去理发店,烫个韩式女童“蛋卷头”。
“问了理发师,他说现在技术进步了,儿童烫发也挺安全的,他家小孩也用同款药水。”倪女士便团购了该店价值299元的儿童烫发套餐。先抹白色乳膏,卷杠子,发梢加热,刘海冷烫,再上定型药水,洗头,涂精油,吹干,不到3小时,一枚韩范儿“小卷毛”出炉。倪女士事后特地闻了女儿的卷发,气味虽没那么浓烈,难免还是有化学剂的刺鼻味儿。
记者检索社交网站小红书,发现“儿童烫发”“儿童染发”话题阅读量已经超过千万。“5岁女儿被人说像混血儿”“粉色刘海酷爆了”“打造盐系卷发小暖男”“时尚从娃娃抓起”……每条高赞热帖的评论区都出现了“讨经验”“求教程”留言,纷纷询问“这是什么卷?”“用几号杠?”“药水哪个牌子?味道冲吗?”“冷烫能实现吗?”有发帖者还写到,身为新一代父母应保持开明,尊重孩子爱美的天性。
这个暑假,喜爱舞台表演的10岁男孩阿彼参加了街舞、T台模特等培训班。看到班里有几个烫头发的同学,他回家表达了意愿,也想烫个头,爸妈便带他做了“韩式自然纹理烫”。“不想辜负他的热情。烫头之后,跳舞、走秀时头发飘逸,确实更显自信活力。”当被问及烫发的健康隐患,阿彼爸爸的回答是:“难得烫一次,应该没有啥大碍吧。”
有些父母还会自行网购儿童烫发药水,在家自己动手帮孩子烫,或是带到店里找理发师操作。记者在某网购平台看到,有多款标榜“温和无刺激”“纯植物配方”“宝宝儿童家用冷烫”的烫发剂销售。商品包装及主页图片均为卷发的儿童青少年,甚至直接标注“健康”二字,承诺“烫不卷退款”,还表示“有专业技师在线指导”。部分染发剂还会随单赠送烫发工具礼包,其中,杠子还是针对儿童群体选择的细小款。上述染发剂所显示的月销量,多则有数千单。
烫个“亲子款”
9岁女孩头皮红肿渗液
近日,9岁的晴晴(化名)总是头皮发痒,发根处还有不少红点。妈妈以为是被蚊虫叮咬,便给她涂了点花露水。没想到一天后,晴晴头皮竟然红了一大片。由于抓挠不止,头皮甚至有黄水渗出。焦急之下,妈妈带着她来到姑苏区娄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
注意到孩子烫着“波浪卷”,医生仔细询问得知,几天前,她刚在理发店和妈妈一起烫了亲子款卷发。“这是对烫发剂过敏引起的接触性皮炎。”该中心副主任陆崇君说,每年假期,都能碰到几个小朋友,因为染发、烫发引起皮炎而就诊。“暑假多是因为户外活动频繁,想多拍美照;寒假多是因为过年,喜气洋洋烫个头,拗个新造型。”小患者中,轻者局部红肿瘙痒,严重者可能出现糜烂、渗出,甚至全身皮疹瘙痒,引发系统性接触性皮炎。
7月2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提醒,染发、烫发化妆品属于安全风险较高的特殊化妆品,在我国采取较为严格的管理,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后方可生产、进口。
染发、烫发产品中有些常见成分如过氧化氢、巯基乙酸等,刺激性相对较强。根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使用染发剂的产品标签上必须标注“染发剂可能引起严重过敏反应”“不适合16岁以下消费者使用”“防止儿童抓拿”“避免接触眼睛”等警示语。由于儿童本身生理特征与成人存在差异,加之认知能力不足,更易出现忽视警示事项、误用产品,或不慎入眼、入口等情形,引发严重化妆品不良反应的可能性更高。
认准“小金盾”
儿童不宜用特殊化妆品
“非常不建议儿童青少年使用染发膏、烫发药水等特殊化妆品。”苏州市立医院皮肤科主任医师吴健说,青少年普遍皮肤娇嫩、角质层薄,皮肤对外界刺激的耐受力比成年人弱很多,对特殊化妆品的敏感度更高,可能导致头皮干燥、泛红、瘙痒等问题。此外,儿童青少年新陈代谢快,体表面积与体重比大,皮肤吸收能力强,这些特殊化妆品易被身体吸收,可能进一步加剧过敏。
基于儿童的生理特点,儿童化妆品在配方设计上应遵循安全优先、功效必需、配方极简的原则。根据《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0-3周岁(含3周岁)婴幼儿用化妆品功效宣称仅限于“清洁、保湿、护发、防晒、舒缓、爽身”;3-12周岁(含12周岁)儿童用化妆品功效宣称仅限于“清洁、卸妆、保湿、美容修饰、芳香、护发、防晒、修护、舒缓、爽身”。“可见,染发、烫发化妆品不属于儿童化妆品。”
在常人眼中,化妆品就是成人使用的口红、粉底、眼影等。“婴幼儿、青少年等涂用的润肤水、保湿剂、防晒霜等,其实都属于化妆品。”吴健提醒,部分市售儿童化妆品可能含有铍、铬、镍、锶、钡、铊、钕等禁用组分,属于不达标产品。他提醒,家长在给孩子使用化妆品的时候,应对孩子的肌肤和发质有一定了解,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
根据去年1月1日起实施的《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儿童化妆品应当在销售包装展示面标注国家药监局规定的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小金盾”是儿童化妆品区别于成人化妆品、消毒产品、玩具等其他易混淆产品的标志,非儿童化妆品不得使用。吴健说,儿童青少年日常要注意减少各类非儿童化妆品的使用,倘若孩子在使用化妆品时出现问题需就诊,可携带外包装供医生进一步评估。
(苏报融媒记者 陆珏 朱瀚墨/文 车晋彧/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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