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关于5起基层治理不良现象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典型问题的通报

2023-08-18 11:17:50 来源:大众网

为深入开展8月全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持续整治基层治理不良现象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作风顽疾,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持续培树新风正气,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高新区园区建设办公室庞叶洲在办理12345热线工单中存在推诿扯皮问题。


(资料图)

2023年5月,园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庞叶洲在办理“要求落实中晟世纪城小区地下停车位产权归属哪方”工单中,未经实际了解,仅凭主观臆断和办理经验将工单多次回退。在该工单办理中,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工作人员杨凯未按规定程序回退工单、超时回退,影响工单办理速度。2023年6月,庞叶洲和杨凯分别受到批评教育处理,其分管领导孙玉标和郑树坤分别受到谈话提醒处理,园区建设办公室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高新区罗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聘)杨文星履行职责不到位,导致辖区内违法洗沙场未被及时发现,被省督察组督察发现问题。

2023年4月,省督察组在我区督察发现罗西街道存在三处违法洗沙场,杨文星作为街道分管生态环保工作的负责人,在全区“散乱污”企业整治和矿产资源开采加工集中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工作中,对自身职责认识不到位,将“机制砂、矿产资源加工、砂石开采加工”类“散乱污”企业排除在摸底排查范围之外,致使辖区内存在三处违法洗沙场未被及时发现。杨文星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8月,杨文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区、街道、村居其他7名责任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3.高新区马厂湖镇东墩村党支部书记武汉福利用职务便利,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

2020年5至2022年8月,武汉福在担任马厂湖镇东墩村党支部委员(主持党支部工作)、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财经法规,未将本村环卫费、土地承包费足额上交至镇农经站,存在坐收坐支行为。2022年2月,武汉福利用担任东墩村党支部书记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村土地承包费2万元归个人使用。截至核查,武汉福将该2万元归还。2023年7月,武汉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履行职责不到位,东墩村支部委员路士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东墩村村委委员张振伟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4.高新区罗西街道蜈蚣三忌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聂庆光违规为他人办理二孩生育申请出具虚假证明问题。

2012年9月,高新区罗西街道蜈蚣三忌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聂庆光违规为他人办理二孩生育申请出具虚假证明。2023年5月,聂庆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临沂第二十八中学副校长李振海违规办理学生入学问题。

2022年6月至同年8月,李振海明知某学生入学相关证明材料系虚假材料,不符合临沂第二十八中学入学条件,仍违规帮助其顺利进入临沂第二十八中学就读。2023年4月,李振海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以上5起基层治理不良现象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典型问题,暴露出全区个别党员干部在履职尽责、服务群众等方面仍存在失职失责、弄虚作假等作风突出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全区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汲取深刻教训,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始终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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